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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August 关于机器人的话题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也不得见人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 第二定律:机器人应服从人的一切命令,但不得违反第一定律; 第三定律:机器人应保护自身的安全,但不得违反第一、第二定律。 呵呵,说到机器人,最近刚刚看到一则德国新闻,纽伦堡一个钢铁大老板开了一家全自动无服务员餐厅,除了门童和厨师是人,其他一切包括点菜,上菜,清洁等等全由机器人完成(样子基本是一个螺旋的大管子),然后是一则中国新闻,中国深圳开了一家全世界首个机器人餐厅,服务员是人,厨师则是一架酷似大电冰箱的机器,只要放进原料,按几个键,就可以做出来想要的菜。 从阿西莫夫到手冢治虫,机器人对于我们来说早就是不陌生的话题了…… …… 呵呵,废话不多讲了, 就三定律提点自己的疑问 第一,究竟机器人可不可能有,应不应该有自主意识,也就是说,个体概念,抑或只是一种具有部分个体概念的工具而已?假若机器人是具有真正自我意识的人工智慧,那么它就有可能为保护自我的存在而伤害到其他客体,包括人类,否则它仍旧只能是“有部分个体概念的工具”,而如果它是后者,那么它就完全有可能为一部分人类所利用,去伤害另一部分人类,米国新开发的战场机器人武装到了牙齿,正是作这个应用的,而且这些机器人并没有抓俘虏的概念,很可能会把投降动作当作攻击动作给出回击。 第二,“人类”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客体,其中既有邪恶的也有好的,好的和坏的里面都有对机器人友好和对机器人厌恶的,还可以分成很多很多,每一个人类个体的动机都是复杂的,行为方式也是复杂的,“伤害”这个命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针对这个要想研究出真正符合三定律的机器人属于非常非常困难我认为是不可能的任务,而且是没有意义的,有什么意义呢?费那么大劲做出来一个有很多漏洞的东西,以至于某些邪恶的人利用这些漏洞达到其目的? 第三,其实这个很重要,这个定律假设作为机器人的个体和作为人的个体对于对方都是信息对等的,然而这个在 现实中基本是不可能的,机器人在作判断的时候并不能100%的确定自己是否会造成伤害,甚至不能100%的确定是 否会造成“眼前的”伤害,比如使用失能性气体,有的人对于失能性气体的反应是致命的,这些机器人不一定能事前完全测知,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机器人根本不能100%的了解和预测人类的行为(连人都做不到)。 综合以上三点,设想一个例子: 某机器人(就叫它阿Q一号吧),体内有高能能源,在某基地的实验室做某关键的调度工作,某平民(叫他阿瓜吧 )憎恨机器人,先突然袭击,用锤子打坏了它的行动装置,要毁掉它(但不知道毁掉它的时候会造成大爆炸), 此机器人应当如何做? 首先机器人应当保护自己,但由于制造设定,此机器人不具备失能或者捕获功能,它身体只装备了实验用的高能 激光,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杀死阿瓜,但这违反了第一定律。某同学说,它还可以逃跑么?很不幸,我们的阿Q一号 受到突然袭击,四肢瘫痪,不能逃跑,唯一可以做的是杀死阿瓜。又有同学说,它可以将高能能源抛出,然后自我关机,这样就不会爆炸杀死阿瓜啦?但我说了,阿Q一号是担任关键的调度工作,如果它关机,那么实验基地会 发生更大的烟火,炸死更多的阿瓜,甚至造成环境污染。阿Q一号怎么办? 可见,现实中的机器人是必然要违反三定律的,只不过是有意或者无意,或者主动或者被动的问题。作为机器人设计者,假若他是个和平爱好者,所能做的只能是给它装备更多的失能性武器以及做得更坚固而已。否则,连这点都是不必顾及的。 最后,如何定义“伤害”?你使用砂纸都会对自己的皮肤造成伤害,何况一个机器人?再者,直接物理伤害才是伤害,其它伤害就不是伤害?机器人劳动力对于人类的伤害,恐怕是最致命的。有的人只看到机器人劳动可以把人“解放出来”,人类可以“享受”机器人的劳动成果,但是,机器人是需要制造成本的,并不是人人都能用得起机器人的,而且服务业和制造业机器人的使用导致了更多的人失业和穷困。也许将来机器人可以自己制造自己?那么好,它们会进化么?如果不会,那么我们如果依靠这样的机器人生活,只会将资源消耗殆尽然后灭亡,如果它们会进化,那么好,它们干吗还要听命于我们呢? 记得五面怪和变形金刚的故事么? 24 August 续前,关于极端环保主义和极端发展主义后者似乎没这么个提法,为了对应,勉强加上。显然沾上“极端”两个字就没什么好,只就某些文学作品中流露出来的此类思想说说,似乎有人认为,科技时代,人类越来越贪婪,繁殖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向外扩张,破坏大自然,根本是病毒一样的东东,所以应当被“高一级的生命”“教导”或者毁灭。 但是我要说,这种观点非常荒唐。如果他们认为,人类高于众生,那么,人类理应按自己的方式来影响这个世界。如果他们认为人类不过是生命中的一种,那么人类的生存繁衍不过也是正常现象,对于大自然来说又有什么邪恶可言呢?就算人类把世界上的生命杀个精光,大自然也依然是存在的,病毒自己又有什么罪呢,我们为了自身的安全,某些时候必须消灭一定的它们而已。 至于某些认为“动物很可爱”之类的不那么环保人士,我只想问一句……“老虎怎么办?”不是众生平等么? 人只要活着,必然在改变客观世界。生命本来就是“肮脏”的,它吸进负熵(秩序),吐出正熵(混乱)。水至清则无鱼。按极端环保主义推理,真正好的人类就是死的人类 但并不是因此环保就是错误的。环保其实根本保护的是我们自己而已,过快的发展,过于贪婪的索取自然,过于放纵自己的欲望,虐待动物虐待自己,实际上是在自我毁灭而已,我们反对这些,根本是因为我们必须保护自己,无他。 我们所应当维护的乃是一种“肮脏的和谐”,作为人类而言。我们只不过是宇宙中为了生存,过着自己生活的一种小生命而已。我们既不崇高,亦不邪恶。 科幻作家在以他们的作品或多或少的感动或者警醒大家的时候,希望能想想这些。 思想和言论到底有没有罪?突然想起来这个问题。也许有人会觉得,没有!因为人的思想和言论应当是自由的,或者,因为思想和言论并不能造成什么实质危害,云云。真的么? 没错,从某种角度来说,人人生而平等,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可以自由的对我之外的那个世界施加影响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所以自由是相对的,这个是很明白的。 第二,如果承认这个世界是客观的物质世界,那么人与他以外的世界以及人类发生接触就是通过物理的接触,肉体接触算,可言论又何尝不算?既然利用物理接触影响这个社会可能被判罪,那么言论何尝又不可能?接着再来说思想,如果只是自个想想也就罢了,可如果通过言论等方式传播开来产生了影响,那么何尝又不是在影响客观世界呢?如此,人有何理由将言论思想游离于被社会判罪的理由之外呢? 但是,这并不是全部,问题在于: 第一,如何判定这个影响就是罪? 第二,谁来判这个罪? 这两个恐怕是最难的……每个人都往往喜欢认为自己是对的。 第三,即使一个人的言论和思想对他以外的社会大部分人们造成了伤害,是否就一定要此人枪毙或者上火刑架? 这个部分可能不那么难。社会文明毕竟在发展,虽然精神文明的进步也许不是太大。 这几千年来,面临的似乎不外乎这几个问题而已。几句废话,只是觉得某些人谈及总是遮遮掩掩,所以不吐不快。可喜好解决问题的同学也许并不满意。怎么办捏?我只能说,谦虚一点,平常心……^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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