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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il 07

    读玛雅历史笔记之二,打脚板心

    初看这标题也许很奇怪,是这样:
    也许古玛雅人真的没有十分严酷的世俗法律,他们是用罪感(对于神)和耻感
    (来自社会)来控制人的行为,就像这些部落所做的那样。他们唯一的惩罚叫“阿
    卓台”(Azote),也就是抽打脚底。这种刑罚实施起来很讲人道,即便是最重的判
    词,也只不过说抽打100下。而罪犯又可以在连续4天里每天只挨25下抽打。
    这种审判程序中最为意味深长的是,被判决的人在完成每次抽打之间的时间不
    是被投入监狱,相反却被准允释放,但他有义务在次日早晨自动投案接受剩余的惩
    罚。既没有警察,也没有任何一个村民去看管他,把他押来解去地领受日复一日、
    连续四天的刑罚。犯罪的人必须自动露面完成每天25次责打。

    ———《玛雅的智慧》

    打脚板心100下!还可以分期!还不用坐牢!大概某些人已经在想“我要去当玛雅人!
    ”了哇,且慢背上包包:

    假如他不这样做,假如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来到指定的地点,那么,整个部落就会
    把他视为公敌,人所不齿。他就成了社会的弃渣,审判的逃犯,不受法律保护的歹徒
    。接下来,要是他死于非命,那么随便哪一个对他动武的部落成员都不会受到惩罚,
    因为这个人的生命已
    经被社会没收了。
    ——《玛雅的智慧》

    多么智慧的法律,既给人改过的机会,又让他必须接受严格的约束,呵呵。反观现在
    的大多数社会,情形可能不那么美妙,别说咱天朝的严打,在德国,要是哪为兄台最
    近不小心上了点火,携带几根板兰根入海关被查到,对不起,几千欧元拿来,或者咱
    那儿有间临时住处,您进去凉快凉快半年。现代社会,尽管趋势是取消死刑和从严衡
    量重刑,但基本上刑罚还是以惩戒震慑为很大部分。米国佬很少判死刑,很多也就是
    无期,还有机会假释,但设想一下,一个人能有几个十年,二十年呢?

    那么在现代这样的社会,咱也来实行玛雅这种法律,行不?在古代玛雅,都是丛林环
    绕的城邦国家,离开自己城邦,生存机会怕是很低,就算不死于美洲虎之手,各个国
    家对来历不明的外邦人恐怕只有一个处置:洗白白绑了祭神。现在呢,交通工具不巧
    颇为发达,而且只要你有钱有手段,各国人民都还比较友好,花几块钱办个身份,请
    个律师,有的是加拿大,澳大利亚之类的地方可去。至于名誉嘛,就算你的照片,履
    历,血型,什么什么都在互联网和每一个街头小报传遍,世界总是很广大的,而人们
    也很容易忘却。也就是说,这样的法律维持的社会有一个很先决的条件,就是地理和
    科技条件造成的相对封闭性,一旦面对外来势力的入侵,就很容易解体。但无论如何
    ,随着文明的发展,面对宇宙空间,我们的地球又成了玛雅城邦那样的相对小的同一
    的世界,走上玛雅这样的法制道路也许会是个必然趋势吧。不过再到了宇宙殖民时代
    ,可能一切又会回头再来一遍。


    “历尽千年,雨伞还是原来的样子呢”

    读玛雅历史笔记之一:球赛和战争

    球赛实际就是战争,是战争在文化中的象征物。
    玛雅人以球赛的胜负决定人的死活,把生死攸关和你死我活的事尽量变成游戏,而现代人却千方百计想把游戏变成性命交关的大事(用职业运动员制、高额奖金、雇佣费和家喻户晓的明星地位)。

                                                                                                   ——《玛雅的智慧》

    初读玛雅历史,读到人祭的部分,总为其残酷而心里发毛,玛雅人的牺牲来源之一是战争,不同城邦的战争基本是象征性的,常常是约定好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等等(是不是像小流氓打架?),大家混战一通,使用的都是钝器比如棍棒,尽量俘虏而不是杀死对方,而俘虏们无一例外的会成为对方的祭品,被用于宗教仪式祈求本部族五谷丰登。另外一个著名的来源就是球赛,输家(也有说赢家)的队长会被作为人祭。读完那些,想着我们现代的文明社会再也没有这些,何其幸运阿。

    但,且住。
    想一想,从有人类产生开始,人类为了本集团的生存和繁衍,以及欲望,制造战争,而为了维持本集团的战斗力和血性,又反过来不时制造战争的理由。旧大陆那些在战争中死去的人,无论是方式之残酷性(“京观”这个东西实不为东方民族独有),数量之多(秦赵长平之战,日尔曼罗马战争,十字军战争,蒙古征服),还是范围之广泛(老弱妇孺都不能幸免,甚至到近期的伊拉克战争也不免如此)岂是玛雅的小混混街头互砍式的战争可以比的呢,相比之下,同时代的玛雅也许还算进步的呢。开头那段话,摘自“玛雅的智慧”,窃以为十分中的。
    到德国五年,领教了德国球迷的疯狂,每到德甲赛季,火车站经常会冒出各地的球迷扛着自己的邦旗,气势汹汹的招摇过市,(很佩服德国人的歌声,看音量和调子(几乎没有曲调)似乎是在行军,看打扮又似乎是想起马戏团)。“少林足球”里面孟达说“足球,就是打仗”,何其正确,在四百年前,那帮人换换衣服,也就是帝国军或者新教军中的一员吧。
    文艺界何尝不是如此,著名的如日本的“红白歌手大赛”,记忆中,那简直是盛事中的盛事,年轻人们什么利益分歧都没有,就分成红白两拨,相互开战。当然,不会死人啦,,热热闹闹,口水四溅……不过肾上腺素上升太多就难说咯。

    现代,毕竟是文明社会,咱们是在“尽量把游戏变成战争”,那本书说得不够完全,咱们同时不也在把“战争变成游戏”么,米国文明的飞行员小伙子只要看看屏幕按个按钮就可以把野蛮的伊拉克人炸成火海,甚至连敌人的照面都不用打,也不用去看鲜血淋漓的残骸。文明的护肤品的确是越来越先进了。

    也许,争斗本也是人类的本性,人类需要这种利比多维持自己生存,同时又不免为之上瘾而制造更多的利比多。无数和平的努力,到最后不过是使这种争斗不至于过分罢了。理想的和平主义者期望的人与人之间和谐无争斗的社会,也许只有等到我们把目标对准那个更广阔的世界——宇宙以后,才有可能实现吧。